1、申请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及时签署意见并将全部申请资料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是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是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现住房证明;
4、是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5、是地方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