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手房买卖契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契税的征收标准应以总房款的3%-5%之间但各地区可视实际情况拟定;
2、2006年开始140平被界定为非普通住宅多数地区按3%收取;
3、如果是普通住宅多数地区则按1.5%收取。
二、买方需要的税费
1、契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5%(商用用房,二次购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3、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4、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