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登记可自愿选择
登记申请可撤回,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权限、范围如何界定?不动产登记实际操作中还有哪些障碍?相关业内人士对此进行了详细解读。
推广难点:登记系统不一致,数据难共享
“‘房地合一’是指实现房产证、土地证两证合一,变成了红色的房屋产权证。”“两证”合一后注明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期限,有利于交易部门把关土地是否超容积率建设等,避免或减少国有土地收益流失。“不动产登记的技术操作障碍是推广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各部门的登记系统不一致,数据共享比较困难。”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岗说,除了机构、技术的原因之外,人们对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有了更高的期待。
实行要点:特定人员才能查询登记。2017年底前,登记信息平台将全面运行,实现信息共享和公开查询,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涉及到个人不动产信息查询的权限、范围等问题时,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权利人指的是房地产权的所有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和不动产所有者有直接关系者,比如夫妻等。
不动产登记条例原文的表述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且“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条例没有要求强制登记不动产。所有人都必须登记不动产是认识误区。即便个人拥有多套房产,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登记、如何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