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房产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1、带房产证和当事人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手续,如果直接由你继承,你父母亲都要亲笔签名同意。
2、须缴纳契税(房产评估价的1.5%)和印花税(0.05%).由于房产已满五年,免营业税,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产评估价的1%).
3、凭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以及双方的身份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买方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卖方缴纳房价0.05%的印花税和1%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证上的时间不足五年,卖方还要缴纳5.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免。
4、房产证加名字的手续:登记权利人由一人申请登记为两人,权属发生变化,应当申请转移登记。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夫妻财产约定书(或买卖合同、赠与公证书等)。登记费、手续费、工本费(共有多发一证);是否征税由税务部门决定。
二、房产证办理一般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