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审核机关受理;
3、审核机关审核;
4、送达审核文件给有关单位。
窗口办理流程
1、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2、审核机关受理;
3、审核机关审核;
4、送达审核文件给有关单位。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地点
顺德区大良德民路顺德区行政大楼
三、办理材料
1、提交复印件2、企事业单位代表必须提供。
1、提交复印件2、必须提供核对。
中文或含中文译文
包括延期开放档案的种类、数量、延期理由等情况说明。
与出境一致的档案复印件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条件
申请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
六、法律依据
《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
第三十条未经省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运输、邮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非国家所有但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个人需要携带、运输、邮寄前款档案或者其复制件出境的,应当事先向所在地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申报,经同意后,由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查批准。属于国家秘密的档案应当到有审批权的保密工作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海关凭批准证明或者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
第十九条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级档案严禁出境。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二级档案需要出境的,必须经国家档案局审查批准。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三级档案、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的一、二、三级档案以外的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和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及其复制件,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需要携带、运输或者邮寄出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海关凭批准文件查验放行。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