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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真实,来源合法。
申请项目、理由、范围、时间、地点、防火措施、现场负责人等。
内容真实,来源合法。事先开好10米以上防火隔离带,准备好扑火工具,三级风以下天气进行。
内容真实,来源合法。
内容真实,来源合法。
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北六路区党政综合办公用房附楼1幢首层中心、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村居委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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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全文条款 见表格
森林防火条例(2009年)
第二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因防治病虫鼠害、冻害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应当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其他紧急任务需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应当经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