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消失公司怎么注销
如果找不到股东,那么可以通过法院审理,进行强制清算破产,并将破产消息登报进行公示,告知股东公司清算破产注销事宜。这样就不会影响公司注销的相关事宜。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出来后,解决起来就容易多了。其中,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根据以上规定,在公司清算破产过程中,债权人可以起诉公司和股东,要求他们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虽然有的股东消失,但依法要承担股东应负的责任,毕竟现在技术发展迅速,公安部门也可以进行网上追逃。
二、公司注销的法定条件如下:
1、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法定事由出现时。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股会决议解散。
5、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非以上缘由,不得解散。如果经过协商公司另一股东不愿意收购,则,可以选择转让股东权利给第三人。
三、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通过的关于公司注销的决议;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执照》正、副本及公章;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