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办理新加坡签证的材料
1、护照:护照原件及护照照片页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六个月以上(从入境日期开始计算),并至少有一张空白签证页;
2、签证申请表(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写完整,并有申请者亲笔签名的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
3、护照照片,二张(一张贴在表格上,另一张供扫描用),照片应符合下列要求:两寸,彩色,白底,三个月内近照;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风俗要求戴帽或配饰,帽子或配饰不得掩盖申请者面部特征)。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申请商务签证者,只需复印件)。
5、申请人若为在职员工,必须提供由就职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信原件一份。证明信中需注明公司同意其休假,并详细注明申请者在该公司任职时间、职务及工资。在职证明信必须列有公司及有关联系人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信函必须加盖公章。
二、成都办理新加坡签证注意事项
1、中国公民持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公务普通护照,到新加坡停留不超过30天者,免办签证。
2、中国公民持普通护照前往新加坡,须提前办理入境签证。可通过新加坡驻华使领馆递交申请,也可通过使馆授权的旅行社及代理机构办理。
3、新加坡不办理落地签证。
4、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导致拒签或推迟受理。
5、签证申请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签证官根据申请者个别情况决定。
6、签证的签发日期一般是递交签证申请的日期,签证一旦被签发其有效期将不再变更,申请者不应过早递交申请材料。若签证已过期,申请者须重新递交申请材料。申请者在领取签证时,应仔细核对签发日期及签证有效期。建议申请者在出国前一至二周递交申请。
7、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官员在签证持有者入境时决定其停留天数。申请人应留意护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8、被拒签或撤消已递交的签证申请, 签证费一概不退。
9、签证申请者不可委托他人递交申请,以下情况除外:
若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父母代办,但必须出具能证明其关系的出生公证书或户口本和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可由其配偶代办,但必须出具能证明其关系的结婚证或户口本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申请人已退休或60周岁以上,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需提供本人退休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必须携带自己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如申请人由在华的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作介绍,介绍人(必须21周岁以上) 需亲自来本馆递交申请,并提供填好的 V39A表格原件(介绍信) 及其新加坡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商务签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