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就是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以后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去向人民法院提起一个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我国婚姻法若干解释的这个一里面的第31条规定,就是说,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47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当事人发现的一个次日计算。那么这个也就是说如果说首先是离婚的时候,你发现他有上述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少分或者不分给他,那么离婚之后你发现他有这样的一个隐匿、转移、损毁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说伪造债务的这种行为,那么你可以要求再次进行分割,但是你的要求再次分割,这个是有一个时效的这个实效很重要,也就是从你发现之日起,次日起两年计算两年内你都可以要求重新分割,但是超过了这个诉讼时效,将不享有这样的一个权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