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审核时间
5月17日—5月26日中午12:00止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节假日照常)
二、现场报名确认需备齐的资料
a.学生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b.小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册
c.个人近期免冠彩色标准照片(两张)
d.与报名条件相符合的证书奖状(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学安排
学校将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实行优先对口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学生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学位紧张的学校,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执行。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持政府公租房/廉租房协议的本市五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户籍人员子女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在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入学,须向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5+2”区域(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武侯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6月3日—10日向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子女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法定监护人双方)、居住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政府公廉租房协议)等材料,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