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对彩礼退还没有作出规定,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作出了规定,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闪婚又闪离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可以先确定是否属于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
1、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比如结婚后就开始分居生活的,再之后双方又离婚的。
不过,这里需要明确怎样算是共同生活:
(1)双方有共同的住所,比如说双方一起租房子或者买房子住;
(2)夫妻间有正常的性生活;
(3)夫妻有共同的精神生活,主要是指基于配偶身份的相互理解和慰籍;
(4)夫妻尽到了相互扶助的义务;
(5)夫妻尽到了共同承担的其他家庭义务。
2、给付彩礼后,双方结婚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导致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并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是指不超过一年时间,而后双方又迅速离婚的。
因此,闪婚又闪离的,能不能主张返还彩礼,一个是看双方是否有共同生活,第二个是看是否导致另一方生活困难,所以这并不是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