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3号市人防办窗口(市内乘坐1路、2路、3路、4路、8路、9路、10路、12路、14路、15路、16路、旅游巴士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政务服务中心、车管所、移动公司、头铺新村等公交站点上/下车)。
三、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受理
受理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把关
补正材料、退件,报办主任或主任办公会决定
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申报材料形式及实质审查最后把关
主任或主任办公会议做出决定,同意或不同意加固改造人防工程
按照审查决定环节的结果办理
制作、送达下列证件的一种:1.准予办理的批文。2.《不予同意办理决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