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陕西省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1.办证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向居住地就近的异地办证受理点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2.信息采集
申请人身份信息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
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因申请人信息差错、户籍所在地无法核实身份信息原因,审核未通过不予签发的,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异地受理点退回工本费。
3.缴纳工本费
按照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元标准缴纳工本费,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领证
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制证并发放至异地办证受理点。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人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委托人代领的,应告知要求申请人在30日内到异地办证受理点核验证件信息。
二、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资料之一的公民,可申请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
1、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居住证、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等;
2、居住情况证明(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
3、就业或就学情况证明(证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用工劳动合同,学生证、学籍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