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第二十八条 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
(1)规模经济。由于垄断厂商的规模可以很大,可以获得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其研究和开发的能力也可能使得垄断厂商具有更低的成本。
(2)虽然垄断厂商在产品市场没有竞争者,但是在资本市场上却会面临竞争。
(3)长期中获得超额利润这一点可以促进生产新产品的垄断厂商或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4)在国外我们抱团垄断竞争可以比较容易打败国外的对手,然后吃掉它。
(5)如果我们想去除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在不违法的情况下我们采取垄断竞争就比较容易,利用垄断竞争挤垮这些行业,比如:在一定的区域里搞价格战,搞质量战,然后兼并成比较大的几个公司,统一管理。
(6)对牵涉到国家安全行业,还是适宜垄断起来,并且培养几个垄断竞争对手互相竞争。
(7)有的经济学家认为,垄断竞争中存在的产品差别可以满足消费者多方面的需要,有助于增进消费者的福利。在非价格竞争中,厂商必须不断开展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改进服务方式,也有利于增进消费者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