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龄怎么转移
工龄没有转移的概念,根据规定,新入职的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您的档案材料中的工作履历情况重新认定工龄,如果他们认定的参工年月是从硕士毕业后分配的时间起算,你可以要求他们重新认定工龄。只要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因为之前有过工作这段经历也可计入工龄。
二、不作工龄计算的情况
职工在下列情况从事工作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1.凡职工在敌伪及国民党反动统治时期,任一定的职务,如把头、监工、厂警、矿警等,有压迫剥削行为的,国民党军队官兵,国民党政府机关中的官吏等,其从事该项职务的时间,不作工龄计算。
2.凡判刑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剥夺政治权利期间;不计算工龄。因反革命罪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连续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