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往年的工作规定,今年天津中考的报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申请报名: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具有本市蓝印户口。
3.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仍在外省市就读并要求回津升学者。
4.符合津教委〔2011〕103号和津教委中〔2008〕19号文件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应届初中毕业生。
5.居住证持有人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随迁子女按照本市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取得本市常住户口者。
6.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含滨海新区塘沽、汉沽、大港、油田、开发区、生态城、保税区、高新区、铁厂,不含户籍和学籍同在市内六区者)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回户籍区升学,所回区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申请回户籍区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参加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
7.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蓝印户口,但已在我市就读并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就读学校所在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按外地户籍考生报名考试,但只可报考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各类中职学校。
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级中等学校在校生不准报名。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户籍和学籍不在同一区县(市内六区者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所回区县须是考生本人与父亲或母亲户籍同在的区县。申请回户籍区县升学的考生在学籍区县参加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学业考查和学业考试。
之所以有回户籍区县升学这项规定,是因为高中学校招生范围所决定的。市内六区的高中除了几所学校在其他区县有少数名额外,绝大部分只面向市内六区招生。而市内六区以外各区县高中校一般只面向本区县招生。高中校招生范围可以查看下面参考资料。是否回户籍区县升学是自愿行为,可回可不回,需要家长和学生自行考虑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