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1)范围条件:市管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工程。2)技术条件:(1)迁移、损坏市管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的,采取补救措施或按重置价赔偿;(2)影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承担相应的管理维修费用;(3)占用、影响市管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的,负责兴建等效替代工程。
二、办理时限
6(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云城区河南东路70号防汛大楼一楼
四、办理机构
云浮市水务局
五、办理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纸张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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