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申请延期办理。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二、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管分所办理。
三、提交的资料
(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机动车驾驶证
(四)延期事由证明
(五)机动车驾驶人照片1张
四、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