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待遇
1.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2.因急诊抢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3.临时外出在就近医院发生的急诊抢救住院治疗;
4.经审批后转往外地就医治疗;
5.经审批后长期居外的参保人员在异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一览表
费用
发生地
定点医院
等级或发生状况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元/次)
统筹基金
报销比例
个人
自付比例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市
级
统
筹
范
围
内
一级
区属二级
市属二级
三级
特大型三级
外
省
市
长期居外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经审批后
转外就医
急诊住院
注:1.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不包括乙类药品、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先行自付部分及丙类药品、丙类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自费部分。
2.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住院时在启动统筹基金前,必须由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不含自费和乙类药品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的费用)。精神病、急慢性传染性肝炎、浸润型肺结核、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4种疾病不设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每年只需交纳首次住院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