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沙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具有长沙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长沙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规定及我市具体情况确定。(注: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
二、长沙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有效期内)或住房情况证明;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此表应由申请人根据家庭成员情况自行复制,分别填写。
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