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后3个工作日
1.申报。创业(帮扶)补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2.审批。各县(市、区)人社局或郑州市级孵化园区核实真实情况,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职业培训或者职业介绍的补贴:
(一)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
(二)经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介绍重新就业的,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
(三)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标准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