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报名。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 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其中: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地、州、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向任教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后,一日内预约拍照(免费)
在网站内正式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后,申请人请于一日内完成网上预约拍照,并按预约时间完成拍照,拍照为免费(在认定系统中已采集过照片的可不用再拍)。
3、查看照片上传成功后,一日内预约体检
申请人照片拍摄完成后,照片信息将于5个工作日后上传至认定系统中。申请人请5个工作日后登录认定系统查看照片上传成功后,需在一日内预约体检并打印带有条形码和本人照片的《体格检查表》(未拍照及照片未上传成功者将无法预约体检),按预约时间自行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申请人需保存好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发票在现场递交资料时递交。
体检结束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可登录本网站查询体检结果,体检结果按照各区认定机构规定的方式递交至认定机构。
4、体检结束后,一日内预约现场受理,现场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在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现场确认期限内,携带需要提交的材料到规定的确认点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完成申请受理。
5、参加实践能力测试。
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根据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技能)测试即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和试讲(已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除外)。
教师资格分(自上而下兼容):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小学教师资格;
(三)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五)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八)成人/大学教育的教师资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依照上款规定确定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