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籍地非兰州但长期在兰州工作、学习、生活的居民。
2、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以及由于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原因,需要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应该回到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无法异地办理。
3、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必须是已经录入了指纹信息的身份证。如果身份证并没有进行指纹录入工作,那么还是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4、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异地暂不予受理。
5、未满16周岁及无行为能力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办理。
异地办理时需本人前往且必须出示“兰州市暂住登记凭证”,否则无法受理,而双语身份证目前无法办理。
异地办理身份证与本地办证一样,于受理之日起40至60日内发放,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