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二、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89号)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qqzwfw.tj.gov.cn/)
三、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四、办理材料
五、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六、办理流程
"我办受理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申请、申报工作。一、各单位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出访办理流程1、各单位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出访,由组团单位向我办行因公出国境公函。我办审核后,上报市外办。三个工作日之内出具任务批件。申办双跨团组“同意复函”或“确认件”,三个工作日之内办结。2、出国任务批件办妥后,可办理护照及签证手续。二、各单位副局级及以上人员出访办理流程1、正局级和副局级党、政干部出访,由其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工委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行因公出国(境)请示件。2、出国任务批件办妥后,可办理护照及签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