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工商登记资料复印件
广告品种为主要农作物的,应当提交品种审定证明文件或者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引种的批复文件
广告品种为授权品种的,应提供品种权人许可生产、销售的文件
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审定文件或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登记证明
种子质量指标有关资料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三、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振兴路
四、办理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农业局
五、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清远市清新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种清新区科技和农业局植业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种植业股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查核。
4.领取结果。区农业局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清远市清新农业局种植业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种植业股负责对资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查核。
4.领取结果。区农业局通知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