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在网上下载申请书,申请人准备申办材料,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核申办材料(回复是否通过),监督指导股审核(是否通过),档案局局长审批(是否通过),办公室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领取项目审批申请书,办事结束。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区档案业务科室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当场接收申请人资料,并登记。2、申请人在区档案部门业务科室提出申请的,接收受理人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提出受理意见,并做出受理决定。3、审查,由档案监督指导科科员进行审查,审查时限为1个工作日,审查员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并作出符合不符合的结论。4、予经批准的,证件制作人员自决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作批文,办理的结果可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送达申请人。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地点
霞山区解放西路22号1号楼2楼
三、办理机构
霞山区档案局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8年)
第十六条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应当妥善保管。对于保管条件恶劣或者其他原因被认为可能导致档案严重损毁和不安全的,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代为保管等确保档案完整和安全的措施;必要时,可以收购或者征购。
前款所列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国家档案馆寄存或者出卖;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倒卖牟利,严禁卖给或者赠送给外国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年)
第十七条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可以向各级国家档案馆寄存、捐赠或者出卖。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者赠送的,必须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严禁向外国人和外国组织出卖或者赠送。
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赠送、交换、出售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其他公民的利益。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向综合档案馆、专门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售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广东省档案条例(2007年)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经省主管机关和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国家规定审查批准,可以向国外、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售档案的复制件。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