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因私事前往外国的中国公民
二、办理材料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遗失出入境证件,且该出入境证件仍在有效期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XXX申报遗失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一律不用加具任何意见,收原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需提交,收取原件。
填写完整贴有申请人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0mmX30mm),收原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可用于申办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数字相片一年内有效,收原件。
已由单位向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单位领导及银行、金融等部门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单位在《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申请一律不用加具任何意见,收原件。
原护照签发机关页、个人资料页及备注页,核验原件后退回。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监护人无法陪同办理的,还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核验原件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中国内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提供临时身份证,核验原件后退回。
申请人未满16周岁未申领身份证的需提交居民户口簿,核验原件后退回。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换发护照的,需提交原护照签发机关页、个人资料页及备注页,核验原件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需提交,核验原件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人的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核对原件后退回,收取复印件。
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监护人无法陪同办理的,还需提交监护人出具的委托书,收取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