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公司不同意分公司怎么注销
分公司注销是需要总公司提供决议和总公司法人签字的。如果分公司需要注销是必须需要总公司统一的,如果总公司不同意,那么分公司是不可以进行注销的。
二、分公司注销流程
1、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需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所有国、地税有关材料和备案公章。
3、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备案相关文件。
4、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债务得到履行。
5、刊登注销公告并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6、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