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经适房一般会进行轮候,获利购买资格的家庭要进行公示。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具体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采取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市(区)、县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并公示的方式认定。审核单位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情况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
一、从源头上遏止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的发生
在购买之前,应结合工作单位、居住习惯、生活方式等综合因素,再慎重决定购买哪个区域内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如上班单位离项目的远近、周边的亲朋好友居住情况等都属于综合考虑因素。到项目现场考察,了解项目本身的配套设施,并结合自身的需要进行购买。如新婚夫妇,要考虑到幼儿园、小学以及医院等配套。还有,对社区的绿化率、停车、物业管理等状况都应有所了解。
二、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要看看证件是否齐全
交易时夫妻双方应注意的事项在进行私房过户时,买方要本人到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即可;卖方要夫妻二人到场,带上房屋所有权证、结婚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出售共有房产时,共有人夫妻二人同时到场并提供结婚证、有效身份证和共有人保持证。
三、经济适用房纠纷产生后,可向法院起诉
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发生之后,到准备起诉之前,最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这种途径最省事。
当然,若根本就没有协商的可能性,或者说协商不成的,可及时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来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合同的主体要适格,标的要合法,一些合同需要通过特殊的形式才能生效,并且权利转移、交付都有特别规定,为防止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处于不稳定状态,必要时可请律师陪同进行审查,及时用法律形式保护自己在购房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