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表(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3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4、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5、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6按照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