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乐昌分厅,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报分管领导审查,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考核意见,将考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韶关市司法局审核。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起乐昌市司法局律公股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由业务承办股室(公律股)审查材料,在2个工作日之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报分管领导审查。
3.审查。分管领导审查后,在15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考核意见,将考核意见及纸质申请材料报韶关市司法局审核。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条件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符合以上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一)已经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从事法学教学、研究工作,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二)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法律服务满十年的公务员、律师,经考核合格;不得有以下任意情形之一:(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故意犯罪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务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吊销执业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