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一般由劳动者举证的,但如果调岗降薪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由用人单位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