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红桥区关于对贫困精神病人实施服药补贴的有关规定津红残工委20171号;《关于增加群众收入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意见》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
二、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20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由符合条件精神残疾人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的街道残联申请——1.街残联审核后,填写《红桥区贫困精神病人服药补贴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报区残联审批。——2.区残联审批后,残疾人持审批表到红桥区精防中心,确认符合救助条件的,与区精防中心签订《重度精神疾病管理项目知情同意书》及《重度精神疾病管理项目免费服药告知书》,提供有效的个人相关材料,由区精防中心建立病人档案,一式两份,区残联与区精防中心各留一份。——3.每年底,区精防中心持服药人次及补贴金额汇总表和患者服药票据明细,与区残联进行统一结算,并进行服药补贴救助登记汇总,填写《红桥区贫困精神病患者服药补贴救助登记表》(附件2)——4.区精防中心将服药补贴一次性打入精残人银行卡中。
四、办理机构
红桥区街乡镇
五、法律依据
红桥区关于对贫困精神病人实施服药补贴的有关规定津红残工委20171号;《关于增加群众收入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意见》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
六、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