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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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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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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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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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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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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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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本事项为全程网办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不需要到现场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1.依法设置的市级计量检定机构;2.省级质监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3.申请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的授权;4.省级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申请对本部门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申请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完整、符合规范。①申请书封面“申请机构名称”上须加盖机构公章,“申请机构负责人”签字;②“基本情况”与所提交的依法设立文件、法定代表人聘任文件、授权证书的信息一致。③“承担(或申请承担)法定任务和开展(或申请开展)业务范围”与考核项目表信息一致。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授权建立的机构,还应提交质监部门同意授权的文件。3.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①依法设置的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相应的主管部门的聘任文件;②授权建立的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其主管部门的聘任文件,如授权的机构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4.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副本(复查换证时提交):申请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交复查申请,未按规定期限提出申请的,按新申请办理。5.《考核项目表》:①按实际申请考核项目提交;②若所建标准同时开展检定和校准工作,则在《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是否同时开展校准”栏填“是”,不再单独提交《考核项目表B2—校准项目》。6.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D1表)、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D2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完整、符合规范。7.《考核规范要求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管理体系文件编号及条款号”填写完整。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一、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1.依法设置的市级计量检定机构;2.省级质监部门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3.申请承担计量器具新产品样机试验的授权;4.省级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申请对本部门内部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的授权。 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三、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计量授权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的规定。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申请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完整、符合规范。①申请书封面“申请机构名称”上须加盖机构公章,“申请机构负责人”签字;②“基本情况”与所提交的依法设立文件、法定代表人聘任文件、授权证书的信息一致。③“承担(或申请承担)法定任务和开展(或申请开展)业务范围”与考核项目表信息一致。2.机构依法设立的文件副本: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授权建立的机构,还应提交质监部门同意授权的文件。3.机构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副本:①依法设置的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相应的主管部门的聘任文件;②授权建立的机构,负责人应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其主管部门的聘任文件,如授权的机构是某个组织的一部分,其负责人应当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4.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副本(复查换证时提交):申请人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交复查申请,未按规定期限提出申请的,按新申请办理。5.《考核项目表》:①按实际申请考核项目提交;②若所建标准同时开展检定和校准工作,则在《考核项目表B1—检定项目》“是否同时开展校准”栏填“是”,不再单独提交《考核项目表B2—校准项目》。6.证书报告签发人员一览表(D1表)、证书报告签发人员考核记录(D2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完整、符合规范。7.《考核规范要求与管理体系文件对照检查表》:“管理体系文件编号及条款号”填写完整。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
一、《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①对预审意见中提出的填写错误等问题是否进行了更正和完善;②是否有擅自扩大原申请的项目范围或提高检测精度的情况。 二、《考核项目表》等随申请书提交的附件资料:①对预审意见中提出的填写错误等问题是否进行了更正和完善;②相关内容是否与申请书信息一致;③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的配置是否符事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④计量标准的溯源性是否符合规定,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是否有持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⑤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⑥是否采用有效的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⑦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定或校准证书是否符合要求。 三、现场实验报告:①现场实验检定或校准证书格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②原始记录、数据处理、检定或校准证书填写内容信息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四、《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报告》:报告符合法定形式,填写符合规范。①经确认的“考核项目表”与申请书对应没有增加项目名称、扩大测量范围和提高测量精度的情况;②签字盖章齐全,考核结论正确,与考评记录及整改资料等内容相吻合。 五、其他资料:①对照“现场考核返回资料清单”的内容,审查考核组报送的资料是否完整齐全;②所有资料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正确。
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建议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建议不予行政许可。
一、审批标准:1.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3.后台审核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流程进行审核工作;4.审核汇总报批的材料实质内容须经办理人员逐一核实;5.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 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准予行政许可,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不予行政许可。
1、准予行政许可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下载]
1、准予行政许可的下达《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 2、不予行政许可的,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