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本市范围内的企业;2.不定时工作制: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二、办理机构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办理材料
无。
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聘用理由、职位、期限等
由聘用单位出具的,如聘书、任命书、委任书、决定等
由国外机构或组织出具或由本人填写、聘用单位证明
无。
无。
无。
无。
可由国外派遣机构或组织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