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
1、非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且在本市没有买房。
资料:
1、《入户申请表》;
2、省、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口迁移证原件;
4、毕业证、报到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本人产权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7、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8、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9、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流程:
1、本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
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工作单位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单位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4、到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等材料;
5、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入户。
1、非本市生源的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在成都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且在本市没有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