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或新兴县林业局林政股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经办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有关标准对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林业局林政股负责人核查,县林业局林政股核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县林业局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行政许可决定。审查合格的,由县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县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或新兴县林业局林政股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经办人在10个工作日内按有关标准对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林业局林政股负责人核查,县林业局林政股核查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4.决定:县林业局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行政许可决定。审查合格的,由县林业局向申请人核发《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县林业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复议或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