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保登记
参保条件:
新参保单位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后30天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申报缴费。
参保流程:
1、新增单位按规定提供有关参保资料
2、受理、审查;
3、复核;
4、建立参保档案。
5、制法证卡。
个人参保登记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
2、本市户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3、本市户籍的城乡未就业居民、已享受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4、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已办理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本
办理地点: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