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出售、收购、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而且稳定; 2)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 3)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
不收费
乐昌市人民北路53号
乐昌市农业局
10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