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集体户口随迁流程
根据相关法律,关于成都集体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如下 :
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 ,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 ;
2、向现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 ,无违法、违纪证明 ;
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 等)前往 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 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 迁入;
4、迁入地 公安局 派出所户籍 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 并开《迁移证》 ;
6、持迁移证、身份证 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
二、成都集体户口迁移注意事项
1、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3、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