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办理是什么前提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1)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比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2)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法律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

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申请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

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所在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规模较大或者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管辖做出特别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由全体设立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

第十三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一)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五)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

(六)住所使用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办理完毕,向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办理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

第二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变更决议;

(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四)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

第二十五条成立清算组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由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做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

(三)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营业执照;

(五)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做出解散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做出的解散决议以及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终止。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2007年)

第三十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比照本条例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规定,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有违法行为的,适用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07年)

第四十二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相关新闻

按揭房的含义是什么

一、按揭房按揭房,是指上家通过按揭购买、贷款尚未还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征是房屋产权抵押给了银行,产权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按揭:又分为法定式按揭和公义式按揭两种形式。法定式按揭:是指交现有的房地产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公义式按揭是将未来的房地产(如楼花)转让给按揭权人作为还款保证。二、主要

2020成都社保最低缴存基数规定

一、成都社保最低缴存基数成都2019年养老保险最低缴纳基数2697元,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3236元,具体规定如下: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医

成都市办失业保险程序是什么2020

一、成都市办失业保险流程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

成都市护照掉了办理方法2020

成都护照补办指南一、补办需要材料:1、近期免冠照一张、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在居住地补办则还需提供有效居住证)二、补办流程:1、护照持有者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办,填写相应申请表提醒: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天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方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省级地方人民政府

2020四川成都临时号牌该怎么办理

一、成都临时号牌怎么办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或各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第二步:缴费、领取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一)未销售的;(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

2020成都集体户口借出需要满足的程序有哪些

一、成都集体户口借出流程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无房证明、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均需要原件和复印件2份)在受理的派出所借出。若系代办,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一份。二、成都如何才能挂集体户四种方式落集体户口:1、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往届都可以);

成都市蓉城人才绿卡d类办理需要什么流程2020

一、蓉城人才绿卡d类办理流程d类主要包括:具有正高级(若相关行业领域不设正高级层次的须为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省或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市级工艺美术大师;具有高级

四川成都房产过户要满足什么流程2020

成都房产过户流程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3)赠与理由;(4)被赠与房产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

江苏省宿迁市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江苏省宿迁市国家赔偿计算方式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的计算方式,依据不同的项目而不同的,例如侵犯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侵犯

成都医疗投诉应该怎么投诉

一、成都医疗投诉怎么投诉成都市医疗投诉,当事人应当向卫生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局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局自收到医疗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 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