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罪的行为具有以下两种情形:
(1)猎捕。这里的猎捕,是指采取特定方法抓捕。
(2)杀害。这里的杀害,是指残害致死。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而予以猎捕、杀害的主观心理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