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的门面遇拆迁,合同未到期,可以要求退还租金吗

一、租用的门面遇拆迁,合同未到期,可以要求退还租金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租赁期限内的房屋要拆迁的,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可以解除租赁合同,而解除合同后的租金是可以退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无效的有哪些

其实,还是那句话,拆迁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一般拆迁人来签的时候最好就是找对房屋权益人来签,不能让其他人来签的。要是找其他来签的话,会毁掉那份合同的。

按规定,下面几种情况中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是无效的: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拆迁人与其他不在拆迁范围内的当事人订立的拆迁协议无效。

2、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被拆迁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与拆迁人对方所订立的拆迁协议为无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限所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

4、拆迁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也要认定为无效。

所以,要是邻居、亲戚或是村委等人代签的,只要不是代理的范围,那么签好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换句话说,就是没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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