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扫描上传相应文件。
二、受理。
市监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三、组织考评
委托有关计量技术机构派出专家或组成专家组对计量标准进行考评,并在6个月内(含整改时间)完成,并向质监部门提交考评报告。
四、审批。
市监部门根据计量技术机构提交的考评报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市监部门在决定准予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授权证书》;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市监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市质监局受理事项,申请人可登录县市监局网站查询办理状况。
窗口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下载申请表格填写打印,并按窗口申请材料要求备齐全部申请材料,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办事窗口。
二、受理。
市监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三、组织考评
委托有关计量技术机构组成专家组对计量标准进行考评,并在6个月内(含整改时间)完成,并向质监部门提交考评报告。
四、审批。
市监部门根据计量技术机构提交的考评报告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在决定准予许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颁发《授权证书》;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质监部门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