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张家港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企业复工申报流程要求如下:
1、申请复工企业填报《企业复工申请表》;
2、申请复工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及应对预案、企业负责人作出确保不出现疫情的承诺;
3、申请复工企业将申请表、疫情防控及应对预案等材料提交所在区镇审核;
4、所在区镇现场审核通过并盖章后向张家港市政府提交复工申请;
5、张家港市政府审核后报苏州市政府同意,方可复工。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握“四对关系”,聚焦“五个更加”,落实“十个最严”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和“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的要求,坚持“有序放开受控”,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