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30(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从事港口经营许可,应当在广东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2.惠来县港口管理局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可根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关部门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3.惠来县港口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
4.惠来县港口管理局予以许可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报刊公布;不予许可的应当将不予许可的决定及理由书面通知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该业务通过广东省港口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网上办理流程,企业直接在系统上提交申请。现场仅提供咨询服务。
特殊环节
无
三、办理地点
惠来县惠城镇人民广场北侧县委党校办公楼1楼县港口管理局
四、办理材料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和电子文件
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原件和电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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