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源基本情况
我公司开发建设的佳和华庭限价商品房项目,取得销售许可证号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销售许可证号为:津国土房售许字[2017]第1030-001-021号。该项目共计1368套住宅,其中1室88套、2室1196套、3室84套。销售面积区间:一室61平米左右,二室:65-88平米左右,三室:90平米左右。项目位于西青区大寺镇储珍道20号。房源一次性全部公开发售。
二、登记
(一)登记范围
凡持2016年1月1日(含)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以下简称“资格证”)或有效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以下简称“告知单”)且未购买其他限价商品住房的,符合天津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非限购客户均有资格参与登记和摇号。未参加此次网上登记的持证人,一律不予参加佳和华庭摇号、选房等所有销售流程。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1月9日至11月15日(七天),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三)登记方式
本次登记采用互联网自助登记平台进行登记。
登记网址:
(四)登记流程示意图:
第一步:登录网址:
第二步:勾选“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以上条款”,点击开始登记第三步:信息注册
第四步:验证资格后,填写联系地址,手机号,验证码,获取手机验证码
第五步:填写到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登记成功。
注:1、系统自动抽取500的整数倍为摇号客户代表,并发短信通知。摇号代表抽满30人不再抽取。
2、如果此人已登记,再次点击验证资格时显示之前登记信息,如下
(五)参加摇号现场活动的客户代表的产生以互联网平台登记申请顺序的每500位申请人为客户代表,满30位客户代表后,不再选出。
例:邀请参加摇号活动的客户代表为本次申请活动的第500个申请人、第1000个申请人…..,每500位产生一位客户代表,以此类推,额满为止。已登记的申请人收到“客户代表确认短信”即作为客户代表参加现场摇号。
(六)登记规则
1、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的规定,所有登记的申请人分为A、B、C三组,分别为:A组:名下无房家庭且3人(含)及以上家庭;B组:名下无房或3人(含)及以上家庭;C组:其他家庭(以上A、B两组均未包含的持证人)。
2、户型选择规则:家庭人口为单人户的,申请购买一居室户型;家庭人口为两人(含)及以上的,可以申请购买任意户型限价商品住房。
3、登记申请人分组情况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站“住房保障”栏目进行公示。
(七)有关要求
1、请确保办理限价房资格申请、登记时预留的手机号等相关信息畅通无误,否则无法正常接收短信验证码,引起相关损失由申请客户自行承担。
2、凡通过该互联网平台进行资格登记的客户,均视为持有“资格证”或“告知单”的本人亲自进行操作或已委托受托人进行登记操作,相关责任均由《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的证载人自行承担。
3、各位登记客户按照本网站要求的流程逐步操作,由于登记客户本身操作不当造成的登记未成功、延误登记等情形,均与我司无关。
三、摇号
(一)摇号方式
1、摇号规则:本次摇号系统由第三方软件公司提供,由公证处人员监督,通过邀请至摇号现场的客户代表操作电脑摇号系统进行本次摇号活动。依次按照A、B、C三组顺序分别进行摇号,选房时按照A、B、C类的顺序依次选房,即A类客户按照摇出的申请人身份证号的先后顺序首先选房,如房源有剩余则B类客户按照摇号顺序选房,依此类推。如A类客户已将房源选完则选房结束。A、B、C各类中所摇出的申请人身份证号的先后顺序即为佳和华庭限价商品房选房和购买顺序,本次摇号活动将摇出全部申请人的身份证信息,按此摇号ABC组号码先后由小到大顺序依次选房,直到开盘房源全部选完为止。
2、如有摇号入围家庭放弃购买住房的,按照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依次递补选房。
(二)摇号时间、地点、直播网址
本次摇号活动将于11月21日上午9:00在天津市喜满堂婚礼会馆(天津市西青区科源道5号)举行,客户代表持本人身份证自愿参加,入场时间为上午8:30,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所有危险物品和宠物。
本次摇号活动将通过互联网直播平台进行全程直播。
直播网址(新浪直播平台):
(三)参加人员
公证处公证员、客户代表。
凡申请参加本次摇号活动的客户代表、《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证载人本人必须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客户代表确认短信申请参与摇号活动,开发商留存《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不予退还。
客户代表不参加现场摇号活动,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本次摇号活动的正常进行及摇号结果。
(四)公布结果
2017年11月22日将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站“住房保障”栏目()及佳和华庭销售现场公布摇号结果,不再通过其他途径公布。
(五)资格复核
在本次活动中凡出现《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无效(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购买、制造假证),代办人未经合法委托授权或委托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申请人已去世、瞒报婚姻情况申请资格、新增住房不再符合准入条件或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购房资格,所摇出选房顺序作废。
四、选房
(一)佳和华庭的具体选房资格确认时间我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在“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政务门户”网站“住房保障”栏目()及佳和华庭销售现场进行公布,请参与此次摇号活动的证载人自行关注,如因证载人疏忽错过选房资格确认,选房资格将作废,责任与开发商无关。选房资格确认办理时间一经公布,证载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或《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审核情况告知单原件按公布的确认时间分批前往售楼处确认选房资格。
(二)佳和华庭的具体选房时间在佳和华庭售楼处公布,不再通过其他途径通知,请参与此次摇号活动的证载人自行关注,如因证载人疏忽错过选房时间,选房资格将作废,责任与开发商无关。选房时间一经公布,证载人需持本人身份证、选房资格确认卡按公布选房时间选房,选房顺序以摇号结果公告上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的先后顺序决定。
(三)摇号结束后,不允许证载人与他人更名后参与选房,一经查实,取消其购房资格。
(四)本次摇号入围的前1368位客户,若放弃购买本次开盘的房源,其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相应注销,将不能参加后续开盘销售的限价商品房项目登记及摇号等相关事宜。
五、提醒事项
(一)根据《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本项目为通知下发后核发销售许可证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在购买5年后上市转让的,应转让给符合限价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指定的公司回购。
(二)本公司承诺未委托任何个人或其他组织参与销售及相关流程,请各位登记客户警惕不法分子以代买限价商品房、代办相关手续为名骗取定金、好处费等违法行为,以免造成财产损失,否则引起相关损失与我司无关。
(三)若登记客户对资格证明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可拔打区房管局电话进行确认核实。
(四)在申请签订限价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摇号入围家庭申请人过世、瞒报婚姻情况、新增住房等情况进行筛查复核。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以办理后续购房手续;经审核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取消购房资格,所摇出选房顺序作废。不得办理后续购房手续。
(五)如遇恶劣天气等极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本次活动将在公证处的公证下中止或停止,择期继续进行。
(六)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房瑞诚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七)销售中心地址:西青区大寺镇民盛道85号佳和雅庭1号楼配套公建1,电话83982977,83982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