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审查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999个工作日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材料是否符合黔府办发【2011】134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1.通过。2.不通过。
1.付款。2.不付款。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四、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教育局
五、法律依据
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