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我国对倾销调查和确定的部门是商务部,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可以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条例》
第三条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
第十三条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
在实际中,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5年,但是,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另外,想要征收反倾销税,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在规定上,是指满足下面的条件才可以:
1、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2、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3、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同时,还要考虑下面的因素。
确定哪些行为属于倾销行为,所谓的倾销通常是指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因此,认定倾销的时候需要满足下面的条件:
1、同类产品,在价格比较时要考虑质量等方面的差异;
2、可比价格,是指在同一营销阶段(一般是出厂价格)和同一时间,也就是说,应当将出口价格和国内价格都扣除了各种合理的中间费用包括纳税等,折算到出厂价格水平,再进行比较。
因为有倾销行为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损害,所以还得看看认定损害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倾销产品的数量及对进口国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
2、这些产品进口对进口国同类产品生产者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