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a)申请人资格为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的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教学科研单位;b)邮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为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所列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二、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18号天津市宝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三、法律依据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5号,2013年修订)第52条
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qqzwfw.tj.gov.cn/)
四、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材料